曾遭多国指控,29亿日元只是海外罚单零头?
威海理想租车网友joycemilo 问:
听说日企反垄断被罚了?哪些企业啊,罚多少?最好罚多点,哈哈。
威海理想租车网友唐僧洗头用沐浴露 答:
阿弥陀佛,施主,贫僧得劝诫你一句,虽然贫僧听到这消息也想拍手称快,但是咱大天朝之人都是有涵养的,低调点——罚得好!昨晚和尚一晚没睡。
据报道,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垄断行为处罚共8.3196亿人民币,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垄断行为依法处罚共4.0344亿,合计罚款12.354亿。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这十二家企业,大家好好记着,别记三鹿就能记一辈子,这些转眼就忘。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不二越、精工(尤其)、捷太格特、NTN。牢记。
下面是这些企业的垄断事实,和尚只是不想个别爱日人士或者一些以为小人心态的施主误会,说和尚瞎打诳语。楼主可以选择性跳过。以下都是国家发改委查实。
1、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价 格得到汽车制造商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多次达成订单报 价协议并予以实施。通过价 格协商获得的订单主要涉及中国市场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等13种。这些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
2、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并按照这些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国家发改委指出,上述十二家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 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的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 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这些都不是贫僧瞎说的。有证有据。
下面的各位施主可以好好看看。处罚决定。
1、汽车零部件价 格垄断案的处罚决定为:
一、对日立,免除处罚(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坦白还真能从宽~~比我出家人还慈悲为怀)。
二、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电装,处上一年度销 售额4%的罚款,计1.5056亿人民币。
三、对只协商过一种产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处上一年度销 售额6%的罚款,分别计2.4108亿、3456万和2.904亿人民币。
四、对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的爱三、三菱电机和三叶,处上一年度销 售额8%的罚款,分别为2976万、4488万和4072万人民币。
2、轴承价 格垄断案的处罚决定为:
一、对不二越,免除处罚(也是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
二、对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涉及中国市场所有证据和销 售数据的精工,处上一年度销 售额4%的罚款,计1.7492亿人民币。
三、对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的NTN公司,处上一年度销 售额6%的罚款,计1.1916亿。
四、对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的捷太格特,处上一年度销 售额8%的罚款,计1.0936亿人民币。
对于免除处罚的日立跟不二越,和尚送他们4个字——识时务——贱!另外得强调一下精工这个惯犯——此前,日本精工在包括日本国内以及美国、新加坡、欧盟、澳大利亚因串通投标、操纵价 格、组建垄断联盟等原因遭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一次是今年5月在新加坡被罚,罚款最多金额是今年3月,达到6.24亿欧,折合人民币51点多亿。妈蛋——阿弥陀佛,等下贫僧去漱口——此次罚得1.74亿(29亿日元)只是个零头。
和尚最后不想表达什么,因为本改罚,后续该罚还得罚。只是诸如精工这种罚上瘾的企业,罚款未必能起到什么作用,不痛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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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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